近日,市交通控股集團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《徐州市交通控股集團紀檢監察機構改革實施意見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意見》),進一步強化集團派駐監督的決策部署和紀檢監察工作。
《實施意見》對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做出明確規定,集團各二級公司黨委應設立紀委、監察室,合署辦公,專職人員不得少于3人;各黨總支、黨支部應設紀檢委員(班子成員),負責紀檢監察工作,并明確1-2名專兼職人員。
《實施意見》指出,要堅持權責一致,進一步落實“三為主”要求,完善紀檢監察體系,確保紀檢監察機構有力有效發揮職能作用,優化機構設置,完善企業紀檢監察機構設置和人員配備。;《實施意見》要求,集團各級黨組織要高度重視,深刻理解此次改革的重要意義,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,加快推進紀檢監察機構建設,及時發現和解決改革中出現的問題,確保改革順利推進。
(法務合約部 李奎潔)